根據《2026年1月?lián)P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村(社區(qū))工作人員選聘公告》要求,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考生,按照與選聘計劃數5:1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含同分并列者),現將資格復審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時間、地點及方式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入圍考生本人。
考生應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在征得招聘單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攜帶考生本人手寫的書面委托材料(附件2)、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到場,代為參加資格復審。
二、須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等;
3.面向中共黨員(含預備)的崗位須提供黨員證明材料(須于2026年1月21日及以前經基層黨委審批為預備黨員):入黨志愿書(封面、接收預備及轉正的決議頁和審批頁)或所在黨組織于2026年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附件3,須由具有黨員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加蓋公章),如出現未按期轉正情形,須由具有黨員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開具說明并于選崗前按規(guī)定完成轉正審批手續(xù);
4.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須提供本人或其配偶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戶首頁、本人或配偶信息內頁,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以配偶戶籍報名的還須提供結婚證等夫妻關系證明材料;
5.面向退役軍人的崗位須提供退役軍人相關證明材料(退役證或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符合加分項條件的,須提供對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
7.在職人員須最遲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現已辭職或離職的,須提供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
選聘公告及崗位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加分項條件,應聘人員須于2026年1月21日及以前具備,材料均須符合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
上述材料須出示原件(除入黨志愿書),并提供復印件(2套),01、02崗考生的入黨志愿書原件將在后續(xù)環(huán)節(jié)查檔核驗。
三、其他事項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資格復審材料,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資格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未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作不具備加分項條件。
因考生放棄、復審不合格等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遞補及有關工作在面試名單公布后截止。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考生,保持網上報名時所填聯(lián)系方式暢通,聯(lián)系不到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事宜將在揚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kfq.yangzhou.gov.cn/)發(fā)布。
咨詢電話:0514-87862895;監(jiān)督電話:0514-8786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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