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6-05-11 09:18:31 關注:939次
一、學校簡介
南昌醫(y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舉辦,江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廳業(yè)務指導,集教學、醫(yī)療、科研為一體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醫(yī)學院校,主要培養(yǎng)經濟社會發(fā)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崗位
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學科方向帶頭人等招聘人數不限,博士等招聘計劃共7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南昌醫(yī)學院2026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資格、技能要求和身體條件;
(五)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其中,2026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年齡40周歲以下(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學科方向帶頭人等或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可再適當放寬;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考試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本公告從發(fā)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崗位計劃招滿即止。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凡有意應聘者,可登錄南昌醫(yī)學院招聘網頁(http://hr.ncmc.edu.cn/zp.html#/),進行注冊,選擇相應崗位報名。
應聘須提交的材料(均為PDF格式)主要包括:
(1)《南昌醫(yī)學院2026年高層次人才應聘表》(附件2);
(2)《南昌醫(yī)學院應聘人員近親屬報告承諾書》(附件3)
(3)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大學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和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內高校應屆博士畢業(yè)生提供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應聘者還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5)科研業(yè)績材料證明文件[近5年代表性成果(獲獎、論文、專著、學術譯著、專利、咨詢報告等)和主持參與的科研項目];
(6)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材料掃描件(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有關獎勵或榮譽證書等)。
請應聘者認真如實填寫和提交相關材料,如因提供材料不實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報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者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補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逾期未提交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核、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三)考核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學校根據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考核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按照崗位需求,對應聘者教學科研能力、專業(yè)素質等進行考核,考核為百分制,設定考核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方可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
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在江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和南昌醫(yī)學院官網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體檢
考核通過人員須在我校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者應身心健康。需誠信體檢,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表現、身心健康等情況。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
(一)聘用人員納入編制備案制管理,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為各類人才提供富有競爭力的薪資待遇,提供適度寬松的科研和工作環(huán)境。
(三)符合條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體參見南昌新人才10條。
(四)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省內其他人才引進政策。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 曾老師
聯系電話:0791-85772136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學校網址:http://www.ncmc.edu.cn/
學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紅谷灘區(qū)復興大道西2699號(九龍湖校區(qū))
江西省南昌小藍經開區(qū)匯仁大道689號(象湖校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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